OA督查督办交办

发布于:2020-01-05 18:45:36

OA督查督办交办
OA督查督办交办
交办制发《督办通知》。根据督查立项要求,督查科负责人员制发《督办通知》,确定督办事项源起、内容要求、完成时限、责任单位、责任领导、责任科室及人员、联系方式等,经分管领导、主要领导审批后,下发责任单位。
督查分类:征地拆迁、绿化及城市环境提升(文明创建)、重点项目(固定资产投资)、招商引资、协税护税及统计、产业发展、社会管理创新(社会稳定)、教育文体卫生民生、组织人事(编制)、宣传工作、内部管理(办公场所调整、车辆配备等)、其他;可多选,分类后台配置;
 

上一篇:OA督查督办登记立项
下一篇:OA督办过程阶段